奖助学金小组简则

奖助学金小组简则

本简则列明斗湖巴华中学奖助学金之名称、地址、宗旨、组织、职权、组员任务及基金管理方式。

7名小组成员
4人会议法定人数
3项基金来源

简则条文

名称

本奖贷学金定名为「斗湖巴华中学奖助学金」。

地址

本组之永久办事处设于斗湖巴华中学行政楼内,邮政信箱为489号,邮政编号91007,电话号码:089-772975、089-756099。

宗旨

  1. 管理本校及社会热心人士为本校在籍学生及高中毕业生提供之各项奖助学金。
  2. 培育及扶助家境清寒而品学兼优之本校高中毕业生及在籍学生,为国家社会造就人才。

组织

本组组员共为七名,本组主任由董事会委任。组员则由主任推荐,经董事会批准委任之。

  1. 主任一名(由董事会委任)。
  2. 副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之)。
  3. 秘书一名(由本校秘书担任之)。
  4. 组员四名(除董事会秘书及教育小组主任为当然组员外,再推荐二名)。

职权

  1. 拟定各项奖助学金之条规、申请表格及有关申请准则。
  2. 协助董事会筹划有关奖助学金事宜。
  3. 依照各项奖助学金条规,以决定各项奖助学金之款额和人数及分发及鸠收贷助金。
  4. 接受申请书,审核及批准,并向董事会报备。

组员之任务

  1. 主任:主持小组会议及处理日常一切会务,执行决议案。
  2. 副主任:负责调查奖助学金申请者之品学及家庭经济状况,并作出报告。
  3. 秘书:协助处理日常事务,办理及保管文件记录;收集及处理申请表格及证件;编写各项书面报告。
  4. 组员:协助处理日常事务。

会议法定人数

本组会议以四人出席为法定人数。

基金来源

  1. 由董事会向社会人士筹募之。
  2. 由热心人士或社团自动捐献之。
  3. 由董事会拨款支助之。

款项之保管及支出

所有款项均由董事会财政及另设银行户口保管及支付。

制定及生效

本规则经本组拟定,提呈董事会批准即生效之。尚有未尽善处,得由董事会修改之。